| shinobi 的个人资料⊙ω⊙ KiMoJi⊙ω⊙照片日志网络 | 帮助 |
|
⊙ω⊙ KiMoJi⊙ω⊙( ﹁ ﹁ ) ( ¯ □ ¯ ) ( 3__3 ) (‧_‧?) 7月18日 突然爱上陈绮贞今天去看了陈绮贞的广州歌迷小音乐会。
Damn! It was a crush.
过程省略,而且很可能以后不再会记得真确。
但是唯一不会忘记的是一个瘦瘦的,很真的,不会说话的,歌如其人的,一点不像三十岁的美丽女人。
美丽有很多种,她的美丽可以给人安慰。
希望她可以唱到四十,五十。希望她的歌越老越有味。
PS: 无糖blog上有很多照片。 7月13日 Hey, easy~ bro, easy~.
今天继续是看书,上网,游泳。 大家似乎都很忙了,很多朋友不上Q了,很多朋友上Q隐身,很多朋友两句就隐身。 同学聚会,有说忙,有说不想去,有说没回来。
真的那么忙?
还是~~~我价码不够?
另外,不得不提,能看清别人隐身的软件还是早扔掉,免得害了自己。
7月10日 美丽的珠海
今天晚上看球,之后由于还要帮朋友压碟,因此到了现在还是不困。
突然在肥明的机器里看到以前在珠海的照片。
好死不死竟然还有“那年我们十七岁”。
我靠。
很多人都说何润东的那个版本唱得像垃圾,谁说了我跟谁急。 他妈的像“烈日灼身的错觉”的奶油,哪里懂什么十七岁!!!
真是怀念阿!虽然不是十七了,但是那年我好像还是19~20吧! “我们像离开了起点 只能用力跑向前却来不及向青春说再见”
现在唯一很遗憾的事情是,一直没有拍照片。虽然自己不是喜欢上镜的人,但是“趁青春留倩影”,实在不想都忘了阿。
珠海的夏天在我心里永远美丽,海也是,你也是。
2月9日 海南回来~~~又是测试~~~ 大家好啊!最近去海南了呢!!真好玩~~~希望以后有时间可以补照片~~
朋友介绍玩了两个测试~都挺准的坝~
1月29日 My life ~~~ rated
YEAHeee~~~~~That's my life !!
大家新年好啊!!!今天是大年初一呢!向各界朋友问好,特别是远在地球另一边的朋友们!
昨天玩了一个给自己生活评分的东西~http://www.monkeyquiz.com/life/rate_my_life.html
去玩吧!拔响!! 1月25日 重新开张!这个SPACE从今天开始重新开张!因为下学期就要开始看书了!要看很多很多的书,所以应该有的是时间来写东西吧~~~
但是~厄~~今天没有什么心情~~还是等有心情的时候再来写吧!!
我是软糖~~我是馒头~~~ 10月21日 片子(1)
苦想了一个小时,开始达成的共识是,要有个靓女,有劲beat配乐,快节奏d,支离破碎d,其他都很模糊。一于好少理,去吃饭!哇,好耐没有吃过住家菜!!吃完饭很饱,和阿鱼去遛狗的时候又想了一个设计手稿叠在背景上,有靓女在后面跳来跳去的版本,但是还是觉得不带劲。
再后来实在想不出来,在室内僵着也不是办法,阿鱼就拿了他妈妈的摩托车,搭了我一起去附近的7仔买汽水和鱼蛋。一路上发现晚上的广州实在是挺美的,晚上的风吹着头发的感觉也真的是挺好的!!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晚上出来浦!
坐在后座上发现阿鱼手车实在是za,我也实在是重。搞到部女装车竟然左摇右摆,就算俾行油都吾去,得个喊字!加上倒后镜又睇吾到后面,阿鱼次次都要翻转头睇车,前面发生乜事都吾知~~真系~~吾想讲野~~~
不过好在,出去行下之后,竟然有灵感。重新坐在阿鱼房里的时候,我正在喝着咖啡吃鱼蛋,阿鱼突然说:“不如搞成三到四个小故事,分成几个电视同时播啊?”
我即时讲:好啊!干脆就整成好像老虎机那样,分成四个部分,每个部分用不同的颜色,但是节奏一样,格式一样,而且出logo的时间都不相同,那就无论什么时候都总有一个电视是在突出logo的,最后再一起俾特写或者是logo,那就像老虎机一样罗!
阿鱼话好!跟住就想四个部分是什么故事。阿鱼列出了四个部分的主题:无非都是摄影、DV、FLASH、平面。然后又想不到了。就开始想文案先。开始我说要三句,阿鱼后来说五句。在后来我又想到四个部分都用这样的句式:首先是有个人(不同部分的主角)出来说:“我是***,这是我的***”(例句:我是米开朗基罗,这是我的西斯廷大教堂,反正是~我的偶像是什么什么,但是我有偶像没有的特质,而且我自得其乐等等)。那四个名人的名字现在暂定是布列松、塔伦提诺、还有两个不知道。至于还有中间三句的句式到现在都没有想到~
总之这就是我们那天晚上的所得,虽然很大概,但我们都觉得很有进展了,就都睡了。
还是要在外面才能想得到东西,以后多出去走走吧! 10月19日 Best days of my life
不由得又想起那一个月的快乐日子来。毛糖可能会不同意,说备考托福可不是什么快乐的事情。的确,每天一天到晚坐在空调房里,做的都是真题加课上作业,吃又吃得鬼死那么饱,但是又没有什么地方可以伸展一下,有时候想起来还是有点折磨的。
但是,还是很怀念那时候的日子。每天上午很早起来,为的是不让北京准时的堵车放慢自己的脚步。收拾好自己的床铺(那时睡地下),就到洗手间刷牙洗脸。那时用的就是茶爽牙膏,一直到现在甚至连牙刷都没有换过。到现在我还能清楚的记起当时牙膏和洗手间的味道来。
然后穿衣服直接上车走人,到得新东方是七点多的事吧,离八点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就听听力,看习题,吃早餐。早餐通常是在新东方楼下买的,是方包和鹰唛炼奶,一人一片。之后一直上课到中午,休息一小时,可以吃午餐,睡觉。但是通常我们是不吃正规的饭的,因为吃饱了就容易打瞌睡。加上每天晚上的那一餐都是很丰盛,所以为了防止睡觉,还有为了减肥,我们就吃水果和鸡肉肠或者是乐之饼干加巧克力作午饭,通常半饱就很不错。
想起上新东方的时候,隔壁坐着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是南京来的,有点瘦,但是瘦得很好看的那种。穿衣服也很好看,常常是戴cap、戴墨镜,短短的上身背心漏出肚脐,配下身短裙、拖鞋,看起来有点像是在逃避狗仔队的明星。她的裙子真的很短,露出一大段白白的大腿,以至于毛糖常常叫我拿水,好让我能有借口低头欣赏美景。由于新东方的桌椅的特殊构造,要到外头去也一定要请她先起来让位,于是每次她站起身来的时候就能看到漂亮的肚脐,也算是为无聊的想睡觉的我抹一点风油精。
由于各种原因,最后还是没有留下人家的号码,实在有点遗憾。也并不是为了什么,只是觉得做这个人的朋友应该是不错的经历,加上一直想去南京,到时候也能有个地主接待啊!!可惜的是没有。
下午上完课回到家,又开始做真题,两个人在大大的卧室里共用一张麻将桌。毛糖座床,我坐椅子,就开始听听力了。记得很清楚,那时候的房间还有淡淡的一股新房子的味道,而听力的话,mp3很不清晰,毛糖听得抓狂,而录音带则好很多,一整个房间都弥漫着托福听力的声音,两个人低头在听,笔声刷刷的,很美。
做真题的时候很静,毛糖总是很紧张。每次我翻过一页的时候,都发出很大的响声,令毛糖的脸部表情明显绷得紧紧,我当时就在想:“这样会不会影响她呢?”,她后来真的投诉:“死人头翻书那么大声我怎么做题啊!我要和你分开做!!”当然最后是没有分开做的,但是她说那句话时的表情,实在是很可爱。
我做真题常常比毛糖高分。对完答案之后,毛糖就会在地上滚来滚去,说着“真变态啊,没有天理啊”之类的话,然后我们一起找错误的地方,一起订正、做笔记,希望下次不会再犯。我做笔记总是很认真,而毛糖总是很马虎的样子。一问之下原来以前从来没有试过订正错误!“难怪考得不好啊!!”我心里在喊。于是重新很认真的督促她改正,毛糖也总是很调皮的马马虎虎。
早一段时期,做完作业通常会看friends,美其名曰“练听力”。两个人靠在一起(有吗?没有吗?),边看边笑,还要压低声浪以免丈母娘发现又以为我们在开小差。我们常常是一看就收不了手,连看一两小时是常有的事。也的确,好像越看听力越好了,不知道是不是那时候的心理作用?
吃饭也是充满回忆的。和丈人丈母娘一家人吃饭,虽然随时保持谨慎,但是也乐在其中。他们都很关心我们,包括学习、身体各方面,也总是叫我挟菜(这句是最喜欢听到的)。菜也很好吃啊!!我记得我最喜欢吃的是一种油炸的饼(忘记名字了,毛糖记得吗?),还有垮炖鱼,还有平遥的牛肉(超级好吃啊!!!嫩的想死!!!好吃的想死!!!)。小明姐姐也常常因为煮菜煮得好而受到表扬。
到后来,时间越过越快了,整个心都在临近的考试上面,其他的就都没有什么记忆。
现在回想起来,值得回忆的太多太多。我的脚好了,毛糖病了,洗澡的时候要淌着水,拉屎拉到塞厕所,晚上偷偷和毛糖一起睡,毛糖帮我揉脚,我们一起跑步,一起遛弯,一起去外面吃饭,很多很多……
那时候的我和毛糖走在北京街上,心里想,这个地方,以前我想也没有想过会来到,而且,我这一辈子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回来?人就是这么奇怪,下一秒钟去的地方永远是谜,而且,很多地方很多人,可能遇到了一次,就以后再也不见。真是不安定啊!
现在想来,这种感觉越来越浓。但是想起有毛糖在,这种感觉又多加了一层甜蜜。 10月17日 照片!
这搞照片真的是一门精细技术活,很多时候只要差那么一点点,可能整张照片(有时候甚至是底片)就报废了。例如一定要戴手套,要不然你的手一碰到底片的药膜或者是相纸的表面(哪怕是多轻多小心),底片就不能用了,因为手指上的手油手汗是相纸和底片的最大敌人。再例如显影的时候不能开小差,要一直盯着,要不然过度显影的话,相纸是会瞬间变得超级黑的,又废了。
在战战兢兢而又激动的颤抖两小时之后,终于看到自己的第一批作品。虽然基于我的初级程度,还不用注意其他的更高级的细节(程度高的人是可以搞很多东西的,像厚底要怎么办,局部曝光要怎么办等等),只要将照片晒出来,而且不那么难看就行了,但是当我坐在暗房里,手里捧着自己的作品的时候,真的是快要虚脱的感觉:实在是太过消耗精神和金钱和时间了!!
难怪那时候听人家说照片是败家子的玩意。相机贵,镜头贵,附属品贵,底片贵,药水贵,放大机贵,相纸贵,还要水费+电费,算起来实在是……嗯!幸好可以在照相铺打工,很多原料可以便宜一点,放大机也不用买,黑房也是现成的,实在不错!!!
加上现在和相铺的那班人混的挺熟的,发现他们都是和很好玩的人,教会我很多技术的同时,还教会我很多道理啊、常识啊什么的(要知道我这人真的是比较没有常识),而且人也都很好,有什么事起来也很会帮手。
于是我现在是每个星期去相铺两次,是学东西顺带加上帮忙的性质吧。去了基本上是在店子的最里面,负责将彩色胶卷放进冲印机,再将冲好的胶卷给师父晒照片(用机器啊!!真羡慕!!)然后要整天跟着师父,因为要学看底片,学调色,学冲晒……总之是很多很多。有时候也会站到柜台负责帮人取照片,帮师父摆灯(要拍证件相啊!)。然后没有什么事做的话,就一头扎进暗房搞自己的东西,然后拿出来让大家叼,然后记下所有的叼,再来过,就是这样。
虽然搞照片这东西是挺辛苦的,但是也很有乐趣。特别是当照片定影之后,你在黑房里用镊子夹着照片,高高举起,看着上面的孩子笑得灿烂,心里的感觉无以复加!! 10月13日 不容易,不容易!
书里有个人说(大概的):“我的照片怎么来的?我只是在想拍的时候刚好看见有得拍的东西而已。”这大概没错。只是要做到这点却是大大不易的。
“想拍”是很难的事。这并不是说那种突然来劲的想拍,而是一种已然成为生活的态度的想拍。想起那天彻夜看95年老日剧《悠长假期》,其中有个不起眼角色说了这样一句:“每当你看到放学时候的铁道边,夕阳西下,一群红脸蛋的小孩子在等绿灯通行的时候那种神情,你就会不自觉地举起镜头。就在红灯转绿的一瞬间,小孩子们跨出步子的一瞬间,你按下了快门,只是交通灯的转变就能引起小孩子欣喜的表情,那种感觉是难以形容的。”很显然这位跑龙套的“想拍”已经超越了对镜头的自觉。这使我又想起爸爸的一句话(不好意思,嘻嘻):“每个人看世界的方式都不同,只是你用眼睛,而我刚好是用相机。”这句话和跑龙套的那人感觉上属于一类。他们的共同点是镜头已然成为精神的一部分,他们都不再拘泥于什么是照出来的,什么是“真实生活”的,甚至我想有时候他们会将两者混为一谈。在他们看来,镜头是不存在的东西,不,镜头至少不是一部机器,而“想拍”的冲动是一种条件反射。这种“想拍”非热爱生活和触觉敏锐者而不能达到。由此试想,要一个人无论高低,永远保持热爱和敏锐,是很难很难的事。也由此可见,“想拍”是很难的事。
“看见”也是难。我觉得差距始终在于看世界的角度和方式。照相人的脑袋中时刻都有两个框的。一个脑中的框,是看世界的角度,是你的教育,知识面,性格等等,这个框和所学到的摄影知识结合生出另一个框,是眼中的框。照相的人时刻用这个框比划着这个世界,当这个框里出现的图像符合真善美,那他就“看见”了。说起来简单,但实际上难。有时候有了这个框,有没有另一个;有时候自以为“看见”,往往离得很远。没有两个框的人,是两眼迷茫的。
照相真的是很难的事。
感想,感想。 10月10日 回忆
其实这首歌和BA的其他一些歌很早就知道,也一直在听。只不过那时基本是瞎听,压根没有留意歌词。直到前几天的晚上,在网上不期然看到这首歌的歌词,才彻底爱上它。
这首歌,BA自己曾经说过,可能是他一生写得最好的歌。的确,和这首歌比起来,他的其他歌显得太矫情,太无趣。也的确,这首歌从一诞生直到今天都仍然是很多年轻人还有曾经年轻过的人最喜欢的歌之一。
歌里说的是BA自己的年轻时代。1969年,BA刚好十岁,在便宜店里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把吉他(他的毕生热爱),在“drive-in”(汽车电影院)遇到自己的第一个女朋友(他的另一热爱)……用BA自己的话来说,那是“the best days of my life”。
歌词都是很简单很简单的句子,如果是光看的话有人会鄙视。但是之所以要边听边看歌词是因为,这和光看歌词,或者是光听歌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光听的话,没有人说你会听不到他唱什么(毕竟BA不姓周)。但是一句一句的听,就失去了全部的感觉。同样,只看歌词,怎么知道他是怎么表达感情的呢?歌词歌词,一定要唱出来才知道。
这几天一直在重播又重播这首歌,一句接着一句,慢慢的感觉到,确实可以回到那个年代,那个地方。那些美好的回忆,那种“岁月”的感觉,还有歌词里潜伏着的BA一生的激情,历历在目。这首歌是一种很强的召唤。
令人不自觉想到自己。前几天和朋友出去,发现自己竟然将很多过去的珍贵回忆都忘记了。那些事,那些人,通通变得模糊。记得?不记得?那种感觉真的太过无力。才五六年啊!我的回忆到哪里去了?事后想起,可悲得想哭。
妈妈以前常说我:“走路的时候不要低下头,不要走太快”。现在想起来,才知道她这句话的用意。
S前几天的那个晚上说:“我不想变成你这样的人,你没有回忆。太想向前冲,就忘了以前的自己了”。
“Man we were killing time,we were young and restless,and we needed to unwind”,从此可以热烈爱上生活了。这才是年轻!想起现在自己才二十岁,不由得庆幸并狂热起来。
趁着青春,热烈起来吧!趁着青春,到处走走吧! 抬起头,挺起胸,大步流星的,担天望地的。
谢谢妈妈,谢谢S和备备,谢谢BA。
PS:听的时候,音量一定要调高。 10月9日 脚!
由于整条片子旁白很多,也就使人不由自主的关心起Will Smith的声音演绎来。首先不得不说的是,他的发音很好,轻快跳动的发音加上一种轻轻的“懒”(包括态度上还有发音的口形上),好听。一直以来发现自己喜欢美式发音,而且有点憎恨英式,这其实可能是很小的时候已经受到美式英语“入侵”的关系。由此可见,学媒体还是到美国好!毕竟人家有资本,有技术,有影响。
回到片子。由于是描写一对深谙男女之事的社会地位比较高的欢喜冤家之间的感情,而且他们身边的朋友也都不只是白领,对白和旁白也就不能随便。怎么说都是高智商,高阶级的男女,说的东西都不能太水吧!?摘录几句(大意): ――Life is not about how much breath you take, but the moment that takes your breath away. 这是Hitch的旁白(Smith说的)。 ――HEY, you are single, not sick! You just have to relax and enjoy the ride. ――Yeah, I haven't been ridden for months. 女主角在BAR和女朋友的对话。
象这样的好对白充斥全片。自从比较能听懂电影上说什么之后,开始留意其电影的对白来,竟然发现原来英文的台词绝对绝对不是原来想的像翻译一样的简单。嗯!要继续努力!
电影笔记:在bar,打台球时,三次正反跳逐渐特写,加强力度,增加注意 用像电视剧的长镜头,跳几个反拍的。(究竟是电视先用的还是电影先用的?) 男女两个人,一边用定镜,一边用移,表现不同心境。 转场时的几个城市镜头,很安分,干净用对白和旁白过场用声音先出过场
BTY:今天终于也开始看那四本毛糖千辛万苦复印的大书,发现很难懂!!超级难懂的!!! 但是我知道这四本书都是很有用的!如果真能消化的话,会有很大用处。正在努力中!!! DC的片子还是没有头绪,要快想了。
9月28日 舞台的惊喜~~
《冒牌天神》是没有什么可以说的啦!中庸的镜头,基本可以讲故事罗!
唯一可以说的就是詹机利的演技。这实在是值得一赞的。或许真的是男人四十后才定性,跟我的偶像星爷一模一样,这次的詹机利已经不再像以前的无离头(至少不会那么为了无离头而无离头),而是积极励志很多。我很惊讶的是,一直不知道原来他认真励志起来还真的可以挺积极向上,而且!很靓仔!真的!所以越来越惋惜,虽然时刻拉长脸加上作鬼脸的确令他的喜剧天分世界知名,但是同时却也令一位本来挺英俊的詹机利消失得无影无踪!
还有Morgan Freeman(就是那个演 神的黑人),黑皮肤加一整套白色西装,配一双黑色鞋子,一身造型实在是眼前一亮!MF的演技也实在是没得挑剔的啦,毕竟是久经考验的老波骨!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可以那么好戏?好像眼睛也会说话啊~
另一部是很好的《手枪的歌剧》。说起来还是第一次看电影上的歌剧,实在惊喜万分。
首先是灯光部分。虽然说明知道是电影上的歌剧,但是还是禁不住那种惊奇:从来没有见过电影可以用这么硬,这么点的光源用这么久!而且还这么漂亮!!那种苍白的面容,夸张的姿势(应该是舞台剧的专利吧!呵呵!不错的!),加上硬打在脸上的点光源(室内部分)和一看就很有舞台感觉的背景光,再加上有时候背景还有浅浅的码头、船舶等景色叠镜,令整个场显得浑然一体之余又有助于主角的突出表现。值得见识!
还有就是,镜头运动的节奏也很好!看见过舞台剧的演员优美的动作吗?那种像TANGO转身时候的一甩的那类节奏,那种开始像柔水,收尾极有力的动作,那种夸张的,但又有度的感觉。就是了!这部片子的镜头运动都蕴含这样一种节奏,但不是狂放的一路,而是平淡得来有点压抑的那种。作为舞台剧的电影版,也实在不错!!
还有还有,这部影片让我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好像现在的电影过场已经几乎没有在使用从小处拉开到中景或是全景这样的镜头。好像《桂河大桥》啊,《凶手M》啊,还有这部片子也都是很好的这种过场的使用者。但是现在的电影,好像都偏重于,要么就用震撼的特写搭配声效吸引眼球作过场,要么就是先用人物或场景的细部作开头,直接跳中或全景。亦即是说,过去的那种“强调细部与大局关系”的镜头好像没有怎么被顾及,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部作为大局的细部而出现”的感觉。(关于这个也不好说的准确,因为我所看的电影还不够多,统计资料不足也不能有说服力,希望有哪位有心人有朝一日能和我,或者说替我证实或证误这个命题。)
今天就到这里!亲亲毛糖! 写的东西都没了叼中大网管! 9月27日 幸好!我错了天色已晚,没有看电影,就写些无聊东西补数,毕竟space这东西是不能停下来的。一停,也许这地儿以后就不会再上了。
一直以来,最喜欢的是看电影,照相,吃,睡(还有毛糖,那是不用说的啦)。
我爸爸很喜欢照相。小时候我几乎就是看他的照片长大。那时候对爸爸的照片惊叹不已:哇哇哇!怎么天可以这么蓝!风景怎么可以那么漂亮!我决定长大了也要照这样漂亮的照片。
十年之后,我二十岁,虽然不能说完全长大,但是也有了自己的相机。我开始去找,想找回小时候那种令我激动的感觉。我开始照相,开始看摄影之类的书,并且开始在论坛上,或是在私底下用自己那些半桶水的,甚至有时候不知所以然的所谓技术指标去评别人的作品。
“哇!那是什么光源阿!”,“哇,颜色好怪啊!”,“好心你光圈就收小一点啦!”等等等等诸如此类。那时候的心理?不知道。大概有一点初学的兴奋,加上目中无人的自傲,再加上向人炫耀的潜意识需要。
但是,渐渐的,我开始觉得不对头。慢慢的,我开始觉得这十年中,爸爸的照片好像没有进步过。十年前看的是这些,十年后景物虽然改变了,但是感觉还是一样,就是越来越没有感觉。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慢慢的对风光照麻木。
那是从我和毛糖在叠石的渔村照相开始的。那时候的我对于自己的技术洋洋自得,照了几卷的胶片,回来之后马上拿去冲印。片子出来之后,自我感觉更好:嗯!光圈没有错,对焦没有错,构图也过得去,明暗也很好。于是马上拿给毛糖看,并等待着赞美。
谁知,毛糖看了第一眼之后说:“没有感觉,不像。”我问不像什么,她也说不出来。
这个问题一直不知道答案。也许可能潜意识已经知道,但至少,可能我不愿意说。
直至后来,在牛D的电脑里看到大学以来的所有照片(包括他自己的,别人的,个人的,集体的),才不得不承认:
那个答案就是人的感觉。
在牛D相册的照片里,我看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但是我竟可以开始不去注意这些原来令我很不习惯的东西,到后来竟然甚至将这些错误完全忽略。那些照片好似有一种特殊的“场”,令到所有的手振、过曝、偏色都变得那么可爱。
那是因为我看到牛D和绮雯,我看到“一支弓”们,我看到我们的大一,我看到我们的珠海。哇!那种感觉啊!简直令人~~感动得打冷战啊!
我看到了每张照片里,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这些人的每一个动作,每一种表情都是那么的真切、那么的感动、那么的鲜活,那么的迷人。每当看到这些照片,就像在海里:不需要找水,它已经包围了你。
我看到了每张照片里,镜头后面的人照这张相片时的感情。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那种感情真实地融入了照片,就像他将自己融入了照片,我能够在照片上直接看见他一样。即使他不会照相,即使他手振,即使他连相机都拿歪了,但是那种感觉的真实与赤裸是束缚不住的,它们像通灵感应一样,源源不断的涌进我的心里。
我终于明白我错了。
照片的目的只能是人。照片的存在也只是因为人。
古龙先生说过的话,至今完全明白:“人世间永远的题材只能是人。”
幸好,我明白我错了。也幸好,我错了。 9月26日 剧本写作作业啊!写了一通宵!故事人物:
卢余:“余”是“剩下”的意思,表示委以希望。卢龙的儿子,在香港出生,年方二十。其母早死,自小自立好强,不但以自身很好的成绩进入区内数一数二的中学,而且受其父影响,平时对中国历史,人文地理方面很有兴趣。两年前因其父失踪而放弃报考大学,自食其力,也从此与念堂叔“相依为命”。
卢龙:“龙”乃是“垄”的谐音,“垄”在古文表坟墓。为卢余父亲。早年丧妻,喜欢中国历史,读书很多。两年前突然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卢念堂:“念堂”乃是“念唐”之意,“唐”字可解为中国和唐朝。与卢龙世交。
(本故事地名,建筑,名胜,卢肇人名事迹均确实存在。墓传说部分非真。) (卢洲,又名状元洲,地处袁州城北(古袁州城位于秀江以南)。唐德宗年间,卢肇早年求学,常到洲上潜心攻读。后来唐武宗会昌三年(公元843年),卢肇中了状元,荒洲由此命名为“状元洲”,因状元姓卢,又名“卢洲”。上有卢肇读书台。明朝正德年间,宜春“乡宦大中丞”刘诚将该洲买下,构有“卢洲书屋”。明朝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袁州府士民捐资在洲上兴建“三元阁”,规模可观。万历四十六年,知府黄鸣乔又在三元阁兴建“文标阁”,专祀卢肇。 卢石,是卢肇遗留下来的一块峋嶙漏白的太湖石,石身满布参差皱纹。它阔三尺,高一丈六尺多,竖起来象石笋,又似“鲸牙与龙角”。中腰地方变小稍弯曲,还有好些小孔前后贯穿。)
故事概要:
“脚踏灵宝山,头顶木叶坳,有人寻得到,金银十八窖。”
在中国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杨桥乡观光村,这是每个小孩子都知道的童谣。因为从很小的时候,每个在这条村子长大的孩童都会被妈妈抱在怀里,听妈妈说一个叫卢肇的人的威水史,和一个关于他的宝藏的故事。
2005年的一个夏日,香港。卢余在一间茶楼上班。对于一个二十岁,而双亲又不在身边的孩子来说,日子的确难熬。 卢余从来没有见过自己妈妈。几乎是他出生的同一瞬间,他妈妈就过身了。失去了爱人的父亲卢龙加倍的疼爱卢余,无论卢余有什么要求,只要是好的,他都一一满足。这让卢余的童年几乎过得跟一般小朋友一般幸福。卢余从小就很聪明,不仅考上好的中学,而且在其父从小耳濡目染下,对家里一整墙的书籍产生了好奇心。于是,在将那一整墙的书看得七七八八之后,卢余对中国的历史人文地理可谓了如指掌。 本来卢余日子一直过得很好:父慈子孝,而且父亲帮黑市鉴定古董的薪金也够他们朴素过日,两父子更有同一爱好,可谓不亦乐乎。 但是,两年前的下午,卢余父亲突然不知所综,卢余等到第二天的下午,还是不见音信。正要报警,这时,他爸爸的好友,念堂叔,又找上了门。 念堂叔也姓卢,和卢龙是世交,同村,童年玩伴。据说当年他们连偷渡到香港都是一起的。到港后,他们一直保持很好的联系,卢龙失踪前,除了周六日,卢念堂几乎每天的下午总要到卢龙家,两人一见面就躲在房间里谈天,幼年的卢余想送茶送水也进不去。 念堂叔得知消息十分惊讶,其程度似乎要比卢余自己还严重。但经过一阵考虑之后,念堂很快就想到权宜之计。于是,在念堂叔的建议下,他报了警。 在父亲一直没有音信的情况下,卢余考大学的分数惨不忍睹。于是没有办法,他在念堂叔的建议下,在茶楼找了工作,每天上班养活自己。幸好叔叔心肠很好,几乎每天到他家,帮补一下他的伙食,和他聊天。同时,卢余对中国历史好像兴趣更大了,每天起早摸黑看书,但其实他心里知道,他是在通过看这种书想念自己的父亲。 即使生活艰苦,卢余一直有付钱在寻人启事上找自己的爸爸。这天,九月二十六号,正是卢余二十岁的生日,他独自在家吃了晚饭,正想看报纸的时候,念堂叔来了。他好像很激动。 “有没有看今天的报纸?好像有你爸爸的消息阿!!” “不会吧!” 卢余把报纸交给叔叔,直起了身子。念唐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指着报纸上一段:寻人启事一栏上,离卢余的启事不远,有一栏这样说:
文标:
我们离别四十几年,时间已无多,希望可以再聚,街上相遇可能吾认识对方,惟有这样才 可细看清楚彼此的面容,当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你来见我时,两点半至五点,你行经的小巷,环境虽变,小巷仍在,我在小巷口等你,愿!有一个愉快圣诞节,12月25号晚8点见!
思
“这,是什么意思?文标是谁?思又是谁?”卢余这样问。 念堂叔身体硬直,看了卢余很久,不知在想什么。终于,说话了:“你真的不知道?”余摇摇头。“这段话好像就是你爸爸在和我说话一样阿!” 堂叔继续解释:“我和你爸爸都是内地的江西省分宜县杨桥乡的人,这你知道吧?这个分宜县杨桥乡,只是现在的名字。四十年前,我们那里的人都叫老家做宜春县文标乡,就是这个文标。”卢余马上觉得,这是一般书上面不可能看得到的。 “我和你爸爸离开老家到广东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吧~那时候我们才十岁。” “就凭这句话就说是我爸爸写的?” “当然不是!你记不记得我以前是什么时间到你们家来的?” “阿!周一到五!两点半到五点!” “唉,没错。至于小巷口,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是我们在老家玩的时候常常去的地方。” “就在巷口?” “嗯,就叫小巷口。” “那~~其他的话呢?唔认识?怎么会啊?圣诞节又是什么意思啊?难道我爸爸想约你见面?但是,他找的为什么不是我?为什么要约见而不直接出现?约你的话,为什么要约在小巷口?” “我……我也不知道。但是,最重要的是,你爸爸以前的名字叫做卢思龙啊!” 卢余始终觉得这种解释很荒唐,难以置信。但念堂叔一副眉头紧锁的样子,和嘴边老是唠叨的几句话,开始让他动摇。难道是真的?要不没有理由有那么多巧合啊! 看着这段话,他发现话里的数字特别多。他突然想起爸爸以前小时候和他玩过的游戏:“阿鱼(爸爸对卢余的爱称)啊,有的人说话方式很奇怪,无论表面他们说的是什么,但其实也就是当中的数字有意思喔!你看几搞笑!我以后跟你说这样的话好不好?你不要跟别人说喔!这是秘密啊!”从那开始,有时候爸爸就会和他说这样的“数字”话,整句都几乎没有意义,但将这些话里的数字抽出来、拼起来,有时候就成了单词(数字表字母顺序,如1就是A),有时候是书的条形码,有时候是日期等等。 也许是灵感,也许是好奇。卢余多多手试了起来:这句话出现的数字很多,依次是:401525112258,这是什么东西?字母?如果翻译成字母出来的是:DOAEBEAABBEH~没有意思!难道是条形码?还差一位~~而且没有从4开头的书啊。但他很快想起以前帮爸爸收拾书的时候,爸爸总是说同一句话,好像生怕他忘记一样,以至于到现在他甚至还能记得爸爸说这句话时的语气:“我们家的书几乎都是从大陆买的书,所以啊!大多数条形码都是9787开头的!再看三位就知道书的类型,至于后六位就是每本书不同的啦!” 这时候,念堂叔想回家了, 但是,还是差三位啊,不理了,试试看吧!他打开电脑上内地图书馆网页,输入了9787401525112,结果是没有,只有一本9787562525112,叫做《卢肇传略》。这本书他们有啊!他记得很清楚,爸爸成天逼他看这本书,说是什么多多学习,卢肇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最烦了。 他马上找出这本书,发现条形码被改了,也就是从9787562525112变成了9787401525112,中间的三个数字被小心的刮改过,一般不小心看是看不出来的。 这么巧??一定是特意改的吧?!卢余隐隐觉得问题明确化的同时,又觉得问题复杂了很多。 那~258是什么?页数?他翻开258页,发现很正常,没有什么改动痕迹,或者是第几行第几字的那种密码?用原来的数字试一下,又完全没有意思。将书页边边角角看一下,也没有什么记号。向光看?有了!!!! 竟然是爸爸的笔迹!!是用水印笔写的很小很小的字:“儿子,是时候了,按你叔叔说的话,来找我吧!但是不要让他知道这些,特别是下面这个图,记住它,以后有用的。” 那个图指的是在字下面画的一小幅:一个铜钱,里面被分开九宫,每一宫写了一个字,连起来是:亭前屋后看劲柏峰骨。 卢余彻底崩溃。 第二天念唐叔提出卢余上内地找找,他在这里继续留意消息。卢余马上答应,引起念堂叔怀疑,但卢余总算没有穿煲。
卢余终于到了江西,找到当时父亲所在的村子,已物是人非,不见爸爸踪影,询问村民也一无所获。他也到过附近的卢洲,卢石,卢肇读书处看过,才发现原来爸爸之所以叫他留意卢肇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老乡。 卢肇,字子发,生于唐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在唐武宗李炎会昌三年(公元843年)状元及第,且是江西第一个状元。宜春县文标乡人,器识宏远,不阿权贵。精通水利、潮汐,持节歙州刺史期间作《海潮赋》呈献朝廷,得到皇上褒谕,皇上将此赋宣付史馆传之万世。此后卢肇移镇宣、池两州,最后迁为吉州刺史,并卒于任上。一生勤于笔耕,著述很多,有《文标集》、《海潮赋》、《天河赋》等等。 当地流传一首童谣,歌词是一首诗:“脚踏灵宝山,头顶木叶坳,有人寻得到,金银十八窖。”说的是:传说现今人们看到的卢肇的墓地只是衣冠冢,他真正的墓地在地下,陪葬品极其丰富。据南唐王定保《唐摭言》中记载:卢与当时宰相李德裕(字文饶,封卫国公,是唐代著名宰相)过从甚密。据说卢中状元是李开了后门。因此,卢死时国公下令厚葬,并赠自己多年收藏古董一批予以下墓陪葬。据说这些古董价值连城。但遗憾的是,除了这支歌外,关于卢肇墓地的真实性以及可能位置的线索等于零。
这是一个月下来,卢余的收获。他寄住于观光村农民家里,平日就到处去搜罗资料。 一天傍晚,只认得那个叫做“小巷口”附近的路的卢余正在往住处赶。这时卢余突然发现远处路边一人长相身材极象念唐叔。本想向前打招呼,谁知那人竟望也不望这边,掉头就走。久追之下,人追丢了,也迷了路。卢余正感无奈,此时后面出现一人,竟是卢余爸爸卢龙。 卢龙一路上极力压制卢余的激动,将他带到自己地方,细说从前……
第一,卢念堂并不是好人。他一直是香港和内地之间贩卖走私古董的中介,手下颇有人马。 第二,卢龙是卢肇一脉的嫡系后人。 第三,当年,卢龙和卢念堂一起都想找到卢肇的墓地。卢龙是因为要找到祖先的真正坟墓,辟谣(古书一说卢肇为官清廉,地方百姓流传卢肇陪葬品丰厚,即使出去宰相相赠,也为数不少,照清廉字眼来看,这根本不可能,于是这卢龙一脉的祖上一直代代相传,想为祖先正名)。而卢念堂的目的一直是唐朝就已经是古董的那批珍宝,但由于他一直表现得忠诚,卢龙开始并不知晓。 第四,两人偷渡到港是因为内地动荡,他们想有更好的环境,以后回去再寻祖坟。于是两人分工行动,一人负责查古书,一人负责看黑市市场,留意消息(卢念堂有借口了)。并相约每天交流所得。一切顺利,卢龙遇到卢余妈妈,结婚生子。 第五,直到两年前,卢龙有重大发现想告知堂,遂赴堂家。堂处只有老婆在家,卢龙进书房等候之时竟然意外中知道念堂的本性与目的以及势力。一番权衡之下,决定出走。 第六,卢龙走之前留下伏笔,决定让儿子磨练两年再团聚,这是出于保护儿子,锻炼儿子考虑。 第七,卢龙走后卢念堂知道自己穿煲,大发雷霆,气急败坏,发誓一定要找到他。于是每天去“看望照顾”卢余,实则监视。并暗中派部下入内地寻找卢龙。 第八,卢余二十岁生日那天的启事为卢龙所发,其实一方面在于引发伏笔,令儿子来找,另一方面料到念堂必定来找,希望以字面意思误导念堂,争得时间。其实字面的意思是:“街上相遇可能吾认识对方”,可以想像为“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惟有这样才可细看清楚彼此的面容”,让卢念堂认为他想当面对质;“愿!有一个愉快圣诞节,12月25号晚8点见!”则完全是混淆视线。 第九,的确,卢余动身至江西后不久,卢念堂留下一个部下把守卢龙家,也动身前往山西,四处打探。 第十,卢余一到江西,已经处于卢念堂事先派去的手下的监视之中,而卢龙也早已暗中留意儿子。今天好不容易卢念堂自己撞上卢余,慌忙撤退。才有这个机会。
说完这些已经是入黑,卢龙继续滔滔不绝。当年他的突破性发现就是那个铜钱图案,那是古书上记载的唯一的关于卢墓位置的线索。上面写的九个字是山西省传到江西的习俗:九九消寒表。这种习俗规定从冬至之日起,即进入了数九寒天。这时候大部分人家会画几个中空的格子,选好九个字,每字必须是九划。每日写一笔,最后成为一句话,称为九九消寒句。有的还会画梅花一枝,素墨勾出九九八十一朵花。每天用红笔或黑笔涂染一朵花瓣,花瓣尽而九九出,称为九九消寒图。而有的则是横十画、坚十画,制成一个九九八十一格的方块图表。每天涂抹一格、九尽格满,称为九九消寒表。这里的“亭前屋后看劲柏峰骨”就是民间最普遍的消寒句,只不过是套上消寒表的“复式结构”。 两年以来,卢龙终于参透这幅图的含义:这句话说出了开启卢墓入地口的时间与地点。地点是“亭前屋后”也即卢洲上曾有的“文标阁”与“卢肇读书处“――卢肇爷爷的屋子之间。时间是“消寒表之前(铜钱的钱的同音)”,也就是冬至之末。 当去年冬至拂晓卢龙来到地点的时候,发现原来卢石本来的位置正是在这里,是卢肇在歙州任刺史时运回宜春城北家里的。只是后来房屋倒塌,埋于瓦砾中,仅露出三四分在外面。二百年以后,袁州太守祖无择前往卢家废墟吊古发现,便动众把它挖出,运往东湖(遗址在今化肥厂一带)供人观赏而已。 在太阳爬出山顶的一刹那,卢龙终于明白:冬至是因为那天北半球所有东西的影子最长,所以那句话的后半句就有根据了:“看劲柏峰骨”。锋骨指卢石的影,劲柏是指卢石最长的影子所指到的一株树,它的下面或许就是墓的入口。 出乎意料的是,挖出来的不是墓门,而是碰到了乱七八糟的大而坚硬的石头,这又使卢龙想到另一件记载:在清道光丙戍年(公元1826年),宜春发生特大洪水,卢洲上一切房屋荡然无存,成了草莽荒洲。虽然宜春人说,状元洲是个“鸭婆洲”(又称“鸭神洲”),可随水涨落,任何时都浸淹不了。因为秀水河流到状元洲一分为二,河面格外宽阔,排水量大;洲尾东过后,水位转低,泄水快。所以一般洪水,不易淹没。 想来,曾经作《海潮赋》呈献朝廷,得到皇上褒谕的水利专家特意选择的墓址,竟然人算不如天算,最终还是被水淹掉了。 9月25日 妈妈的同学聚会今天是我妈妈高中同学聚会的日子。这没有什么特别,但奇怪的是,在此之前,她的老同学们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也好久没有见过你儿子了,带出来蹓蹓“。其实,所谓的很久,是指从我一岁到现在。也实在够久的,妈妈也颇有介绍之意,于是下达任务:”定要出席“。我便开始心中忐忑:那些是什么人来嗒?都不认识的。而且又是”老同志“了,会不会很不好玩?
但是,想到妈妈以前甚少提出同类要求,又听说她的同学也都会带小的来,如果我不出现,妈妈岂非没有了谈资?再加上,想起了无糖说过的一句话。于是我听见自己满口答应:”好阿!去玩玩也好!“
刚在茶楼坐下,介绍开始了,认识了不少人。我马上觉得,或者今天不会那么闷呢?妈妈同学的第二代们,都很好玩:有一个大我一年的姐姐在做收养流浪猫网站的版主,有一个小我一年的英俊弟弟在伯明翰读书,有一个挺可爱的小妹妹超级喜欢星座和占卜。
于是,余下的一天,我都沉浸在和他们的谈话中。同时,让我感到很开心的是,我看到妈妈实在是玩得很开心,似乎很久没有见到她这样开心过了。在她的笑声中,我好像可以看见她眼角的鱼尾纹又少了几条。或者正如那弟弟说的:”同学聚会是最开心的,虽然笑声的分贝往往会随之而提高不少“。
毛糖说过,我要用心去感受生活,今天,我迈开了步子。 9月24日 写给我最爱的毛毛糖这是命好,于是吴伯很感谢天。
关于感谢天这部分,当中占了最大部分的是对进到中大来读书的感激。两年的时间,让吴伯想明白很多以前想不清楚的事,也让他认识到一班很过瘾很过瘾的朋友。当然,其中最好的好处是认识了毛毛糖。现在回想起来,吴伯的人生真的因为毛糖而改变了很多。做辩论队,搞视频,做纪录片,还有很多拉拉杂杂的东西,都是因为有她在推动。在珠海的一个晚上,毛糖让吴伯醒悟到,原来他真的很封闭,应该更多的去关心生活,而不是固步自封;同样在珠海的另一个晚上,吴伯第一次知道原来他妈的这个世界上还有和他有同样梦想的人,而且还是女人!当时的吴伯手脚发麻,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娶她回家!好老婆啊……
于是现在常常会一个人在想:如果当初没有遇到毛糖,我会变成怎么样?会不会想去做报纸?会不会做了摄影记者?会不会象培发,煜升一样(没有贬低的意思,只是不同生活方式的例子,同样,可举九源,肥明等任何人为例)?人生真是难以想像!
的确也是,吴伯越想越觉得,毛糖这女人的出现是命里注定的。一个有希望的人应该可以看到将来的自己,了解自己的生命,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认识毛糖之前,吴伯一盘散沙,感觉混混噩噩,根本不知道自己生命中想要的是什么。眼看要无知到底的时候,毛糖走进了他的生活,她令吴伯知道如何看清自己,如何看清生活。吴伯从此感觉好像自己的第三只眼打开了。他看到了十年后的他们,看到中年的他们,更看到晚年的他们。整个人生是那么清楚,没有任何疑惑,却有了更多的乐趣。
加州的橙园,一大群鸡鸡猫猫狗狗,一大群小孩子。小孩子追着狗,狗追着猫,猫追着鸡,鸡追着我,我追着毛糖,毛糖追着小孩子。这就是我们的梦想。你去了香港的这些天里,我脑海中常出现这些场面。有时候,你说我不想念你,怎么会呢?想死了!只是,我常想,现在的分别只是为了以后的重聚,于是便释然。回想古龙先生说的:“没有离别,怎会有相聚?”,至理名言。
除了看不到你,现在的生活很好,令人满意得肥胖了起来。我能看见我们在一步一步的接近橙园,这令我觉得更加幸福。高潮也好,低谷也罢,只要是方向对了,其他的,不理。
毛糖,衣服脏了,就拍一下,拉上我的手,我们大步朝前。 9月23日 ALWAYS A CATCH.下来是正题。今天的题目句子是:“ALWAYS A CATCH.”,意思是:“总有那么些(缺点,线索,把手等)让你去抓”。这和今天看的两部电影之一:《Constantine》有关。这片子也是一部以宗教科幻故事为题材的电影。之所以说“也”,是因为本人十分喜欢宗教科幻题材,尤其是《驱魔人》(含前传),《REVELATION》,《天启》一类的片子,简直是令人~~~喜欢,嘻嘻。
首先,Constantine(驱魔人,片中主角)出场的镜头,已经让人觉得“有d野”:伸出车窗外的手夹着烟(垂直角度的仰拍特写),两幢大楼间一个黑影走下车(垂直角度的俯拍全景)。就只这两个镜头,就令人感觉到那种特别。烟的镜头表现CONSTANTINE的性格(一种颓废的慵懒的地狱向上望的视觉),全景则是一种神圣,一种庄重且“非常人”的感觉(不单是因为镜头的静,更因为有一种天堂向下望的“大气”感觉),而这个镜头又与MATRIX近似的不同,MATRIX的那个大气有之,神圣感不足(不好说为什么,感觉吧)。
其次,动作场面也很喜欢。对打动作本身体现的形体和动作,加上快慢变换之间体现的节奏(虽然不是本片专利,现在好像都很兴,但是本片绝对算是个中高手),以及时间停止时(最喜欢了)所体现出来的空间感(水滴,GABRIEL与女主角的室内),使人眼花缭乱,大感舒适(这样的舒适感在看动作片时不常有,《江湖》是近期另一例)。
再次,剧本故事本身很大吸引力。本片根据美国畅销漫画改编,说的又是冒险、宗教方面的东西,与部分人的宗教情结不谋而合(DAN BROWN宗教科幻小说的畅销是另一例)。影片也很成功的诠释了“ALWAYS A CATCH”这一概念。无论是影片中每当Constantine没有头绪的时候出现的线索,还是Constantine的从自私颓废到甘愿牺牲的个人经历,甚至到影片中所描述的主耶苏对天堂人间地狱的平衡与循环的设计,都无处不在说明:无论在哪里,造物主总会留一个把手,迟早找得到。而这一点,才真正是全片的灵魂所在。
还有,每个角色都有很能表现自己性格的一个特写:MIDNIGHT是大侧面倾斜式的特写,黑暗占了大半;GABRIEL是正面包含双翼的腰以上镜头;那魔鬼使徒是稍稍侧身的胸以上镜头,西装笔挺;那小男孩是在计程车里学人说话时的样子;女主角是湿着头发(大概是出汗吧)和苦瓜干般的表情;男主角是点烟。其他的忘了~~嘻嘻~。另外每个角色的演技都很好,能够将各自的性格发挥出来。最赞的是演SATAN的那位,在Constantine脸旁伸舌头的那表情,实在是一流。
本片笔记:旋转的特写或中景有扭曲神秘的气氛;缓慢的推拉可以增加动感;背景要有动的东西;不正常的垂直俯拍和仰拍造成“非常人”的感觉;有冲击力的转场; MIDNIGHT,斜特写,过瘾;剧情“循环”。
PS:片中主角CONSTANTINE这一名字的来源,我后来在网上查到应该是在一段基督教内对经书的分歧讨论的历史中提及的CONSTANTINE大帝。故事具体很长,且看不明白,总结起来这个名字的人大概有点“调解人”、“仲裁人”的意思吧。
今天看的还有《The Longest Yard》。由于这部是在上午看的,所以大概都记不很清了。加上是和肥明,阿鱼他们一起看,就只能有心机留意很小的部分。
总的来说个人觉得虽然片子走的是老土励志路线,且加入了对人权的关怀元素,还有囚犯与狱警在球场上对决的“桥”,但是总的来说还是没有走出一般的好莱坞喜剧模式。
唯一令人惊喜的是片中描写比赛近完场时的囚犯反攻的分割镜头和小镜头很过瘾,动感十足,挺妙!
加上是ADAM SANDLERS做男主角兼PRODUCER,对白品质自然有保证。(“ALWAYS A CATCH”嘛!)我们看得时候就是笑得在地上滚来滚去~~~
今天总的来说是看了两部挺好的美国片罗。其他的没什么特别。
马照跑,舞照跳。
“ALWAYS A CATCH” |
|||||||||||||||||||||||||||||||||||
|
|